加入书签 | 推荐本书 | 返回书页 | 我的书架

顺隆书院 -> 历史小说 -> 创业在晚唐

第一千零一十四章 :军旅

上一章        返回最新章节列表        下一章

同日傍晚,许良回到家中,脸色一直不好。

他妻子见他回来,忙让婢女端热水,又问:

“今日入宫,如何?”

许良坐下,半晌才道:

“我要去袁州。”

妻子一愣:

“袁州?什么时候?”

“三日后。”

“去多久?”

“不晓得。”

妻子手上动作慢了下来。

许良看了她一眼,想说几句宽慰的话,最后却没说出口。

去袁州办案这件事,这是大朝后,都察院通知他的。

结果很明显,陛下既然保了陈圭,那发起弹劾的许良就是赌输了。

其实,他弹陈圭,本以为是顺势而为,而且也不是全为私。

陈圭确实有错,工部确实势大,开矿之议确实凶险。

可谁想到其他给事中也都弹劾起来,一下子把事情弄成了党伐的意思。

而正因为没有任何人给陈说一句好话,反而让陛下认为陈丰是孤臣。

那边,妻子脸色发白,轻声问:

“是贬官吗?”

许良摇头:

“不是,是公务。”

“那便好。”

“也未必好。”

许良苦笑:

“所为何事不能与你说,但到底也是凶险的。”

“你是我发妻,一荣俱荣一损俱损,所以这里面我也不瞒你。”

妻子沉默片刻,替他把外袍解下,低声道:

“我总觉得言官做事还是太飘,没见过多少民间疾苦,要是这一次夫君到了地方,多看些,没准还是好事。”

许良怔了一下。

他看着妻子,忽然笑了笑:

“你倒比我明白。’

妻子道:

“我不懂朝廷大事,只晓得你平日在家骂人时,也常说部官坐在金陵,哪里晓得地方疾苦。如今陛下真让你去看,你又怕了?”

许良被说得无言。

过了一会,他才叹道:

“是啊,真让我去地方了,我倒怕了。”

许良起身走到窗前。

窗外春雨又落了,檐下水线连成珠串。

三日后,袁州查矿的人马出京。

许良、袁衡、锦衣社百户沈确、工部矿冶司主事刘倬同行。

他们没有大张旗鼓,只带三十名锦衣社缇骑,另有工部匠人、账吏、医官数人,至于厢军,则由袁州本地调发。

出金陵时,许良回头看了一眼繁华的金陵。

他会回来的!

乾元二年,三月二十日,宋州大营。

天还没亮透,营地里已经响起了号角声,如闷雷乍响,把那些还在睡梦中的新兵一个个震醒。

曹刘在号角响起的第一声就睁开了眼睛。

他没有立刻坐起来,而是先侧耳听了一下,号角吹的是三短一长,那是起床号,不是紧急集合。

曹刘松了口气,翻身坐起,揉了揉眼睛,感觉喉咙里有深深的浓痰,想咳出来,却怎么都咳不出来。

即便是已经入训半个月了,昨日那种情况下,他还是没能睡得着。

营房里二十多个人都挤在一起,有人打呼噜,有人说梦话,有人磨牙,还有人半夜起来解手,踩到了别人的铺位,惹来一阵骂声,折腾到快三更天才安静下来。

说实话,曹刘也是在军营中成长起来的,可是后面当随军学堂落在地方后,就一直留在学堂内,后面也是四人一舍,再没有睡过这种大通铺。

到底是由俭入奢易,由奢入俭难。

等到了后半夜,曹刘好不容易睡着了,又觉得还没睡多久,号角就响了。

曹刘伸手摸到放在枕边的铁甲,甲片冰凉,来不及回味,身体便已经自己动起来。

拿起甲片,套上护心镜,再把前后两片胸甲用皮带系紧,然后套上披膊和裙甲,最后戴上兜鍪。

整个穿甲的过程,曹刘已经熟得如同本能一般。

等全部披甲完成,他站起身来,跺了跺脚,确定甲片都系紧了,这才拿起床头的的绑着三角令旗的步槊,大吼:

“全体都有!出操!”

那边,同样已经被号角叫起的同营房新兵也已经七手八脚在穿戴装备,直到这声令下,这才急急忙忙以曹刘为中心,快步出了营房。

此时,营房外的空地上已经站了不少人,有的在系腰带,有的在揉眼睛,有的在打哈欠,有的在低声咒骂这个鬼天气。

天色还是灰蒙蒙的,云层压得很低,空气中积攒了大量的水分,随时都能下雨。

曹刘站在自己那队人的前面,等着另外两个过来集合。

沈七斤是第一个跑出来的,他一边跑一边系着腰间的皮带,衣襟都敞着,露出瘦巴巴的胸脯,脸都迷糊,看到曹刘后,赶紧站好。

何阿水跟在后面,动作虽然不快,但出来时已经穿戴整齐。

只是他身上的铁甲套在这个胖汉身上,如同套在水缸上,绷得紧紧的,甲叶都被撑开了。

张大宝最后出来,他一边走一边揉着肚子,嘴里嘟囔着:

“饿死了,饿死了,早上啥都不吃,就开始出操,真是命苦!”

曹刘清点了一下人数,五十个人,到了四十七个,还有三个没出来。

他正要派人去催,就看见那三个人从营房里跑出来,一边跑一边系着裤带,显然是刚解完手。

三个人跑到队列里,站好,低着头,不敢看曹刘的脸。

曹刘没有说话,只是把他们记在心里,然后转过身,等着上面的命令。

没过多久,黑郎从营房区深处走出来。

他同样穿着铁铠,腰间挂着横刀,手里拎着一根白蜡木的短棍。

短棍约莫两尺来长,拇指粗细,棍身打磨得很光滑,在晨光中泛着一层蜡光。

黑郎走到队伍前面,站定,目光扫了一圈,大吼:

“这十日里,我没怎么练你们,就是让你们安顿好,习惯军营节奏!”

“但从今日起,你们正式开训。”

“我不管你们以前是干什么的,到了这里,就得按我的规矩来。”

“我的规矩很简单,只有两条!第一,听令,第二,还是他娘的听令!”

“我说的每一句话,你们都要记住,我下的每一个命令,你们都要立刻执行!”

“没有借口!没有不行!”

“做不到的,或者不想做的,现在可以站出来,我批准让你滚蛋!”

“我吴元泰麾下,不准有孬兵!”

他停了停,目光在人群中扫过,没有人动。

他继续道:

“好,既然没人站出来,那我就当你们都想留下来。”

“留下来的,就要做好吃苦的准备。”

“你们现在站在这里,只是因为你们还活着,还喘着气,但你们还不是真正的兵。”

“真正的兵,是练出来的,是打出来的,是在战场上活下来的。”

“你们现在,离这还差得远!”

“所以,从今天起,你们会吃很多苦,受很多累,流很多汗,甚至可能会流血。

“但你们要记住,你们现在流的每一滴汗,都是将来在战场上救你们一命的。”

“而且你们将会是我无前都的种子,秉持我无前都的精神和荣耀!”

众新兵一下就懵了,然后就是一阵狂喜和欢呼!

为何?要晓得无前都在吴藩时代就已经是军中传奇的王牌,尤其是当年长安之战,其部奉命攻打章敬寺,更是军中的骄傲,其战术和战果在讲武大学堂内,都是重要战例。

而现在,他们的营将竟然是无前都的老兵,而他们这些人也就自然算是无前都的后备!

这是何等荣耀!

黑郎满意看着这些新兵的欢呼,接着按了一下,然后将短棍在手里掂了掂,继而指向营地那片空荡荡的校场,说:

“今天的训练很简单!”

“先绕着校场跑十圈,跑完了,再列队,练习基本的队列动作。

“什么时候跑完,什么时候吃早饭。没跑完的,早饭就别想了。”

他话音刚落,新兵们就开始低声议论起来。

校场有多大?一圈大约有三百步,十圈就是三千步,差不多是两里路。

对于这些大多来自农村,平时走惯了路的年轻人来说,两里路不算什么,但在穿着铁甲、扛着长矛,空腹的状态下跑完,就不是一件轻松的事了。

有人开始抱怨,说还没吃早饭,跑不动。

有人说铁甲太重,问能不能脱了甲跑。

黑郎对此一概不理,只是提着那根短棍,站到了校场入口处,将棍一指!

曹刘没有多想,第一个跑了起来。

而且他跑起来非常有章法,整个人的步伐都以差不多距离跑动,脚步也很实,不让膝盖受到太大的冲击。

铁甲在奔跑时发出细碎的碰撞声,捆着令旗的步槊随着步伐的节奏一上一下地晃动着。

他跑出几步后,听到身后传来一阵杂乱的脚步声,那是沈七斤和何阿水跟上来了,再往后,是更多的脚步声。

曹刘他们一整个队,便在他的带领下,在空旷的场上蜿蜒着,慢慢铺开。

在入口处,黑郎静静地看着那个最前的武士,背负装备,负重奔跑。

饶是对这批新兵充满偏见的他,看到这个叫“曹刘”的队将,内心都感叹,这是个好兵!

长跑的难,从来不再跑,而在于长,而且是越到后面,越长!

这并不是病句,而是所有负重跑的新兵,内心共同的想法。

跑第一圈的时候,队列还算整齐,大家虽然跑得喘,但还能保持队形。

跑到第二圈,差距就开始拉大了。

体力好的人,比如陈虎臣,跑起来依然轻松,呼吸均匀,步伐稳健,仿佛不知疲倦。

而体力差的人,比如沈七斤,跑了不到一半就开始大口喘气,脸色发白,好几次差点被自己的脚绊倒。

张大宝更惨,他体胖,跑起来身上的肉都在抖。

跑了两圈,张大宝就已经扶着膝盖,弯腰大口喘气,喊着不行了,跑不动了,要歇一歇。

黑郎提着短棍,走到他身边,没有骂他,只是用棍子敲了敲他背上的甲片,说:

“歇够了没有?歇够了,就继续跑。”

“你要是想留在军营里吃早饭,就得跑完。不然,你就只能吃锅底水!”

“人家喝肉粥,你吃锅底!”

张大宝苦着脸,抬起头,看着黑郎那张没有表情的脸,知道他不是在开玩笑。

于是,只好咬着牙,重新站起来,继而迈开步子,继续往前跑。

......

跑到第五圈的时候,已经有人开始掉队了。

一个来自徐州乡下的新兵,军名刘雍,本名叫刘大狗,一开始跑得猛了,后面就不行了!

跑着跑着,刘雍忽然腿一软,整个人扑倒在地,身上的装备爆了一地。

他趴在地上,大口喘着气,挣扎了几下,没能爬起来。

旁边的人想去扶他,被黑郎喝住了:

“让他自己起来。他要是起不来,以后上了战场,谁扶他?”

于是,没有人敢去扶他。

刘雍在地上趴了好一会儿,才撑着地面,慢慢爬起来,捡起地上的装备,落在张大宝的身后,咬牙坚持。

而曹刘则是一直保持在队伍的最前,而且是直到跑完第五圈时,身上才是出了一层汗。

他调整了一下呼吸,把步伐放得更慢些,保存体力。

当再一次跑过黑郎身边时,黑郎看了他一眼,没有说话,只是不自主地点了下头。

而当黑郎自己意识到时,发现曹刘以及那个叫陈虎臣的新兵又跑了过去。

这才像点样子!

其实这一年的新兵在整体素质上,确实要落后前两年的那两批不少的。

因为按照大明的选兵规范,实际上该是三年一招,可为了北伐,赵怀安连接三年内招收了十万新兵。

所以好兵样早在前两年给抽完了,到了第三年,各项标准都放低了一些,这才勉强把兵招满。

这就是为何朝廷的军方大佬都对这支新兵没有太多期待,而是将他们用于北伐后的二线兵去用,原因就在这。

造成这种情况的,当然不是说大明人力凋零了,而是随着大明在海外以及商业的大跃进,大明的社会形态和过去淮西的保义军时代有了明显的区别。

淮西时代,保义军是典型的先军主义,一切资源都以军队为先。

而且那个时候保义军正处在大狂飚时代,机会多,熬几年就能成为军吏,所以淮西精英全都往军队涌。

但现在,大明各方面产业蓬勃,到处都是机会,早就不是过去那种利出一孔的时代了。

大量的精英早就被海贸、科举、商业给分流走了,如此才造成了这一年的青黄不接。

而且还有一点,那就是人都不是傻子。

谁都晓得军队的扩建是为了北伐,而什么人最惨?就是他们第三批扩招的。

其他就算是前一年招募的新兵,那也是比第三年要多一年的训练时间。

而北伐中,当然是战力越强,活下来的机会就越大,那才能享受北伐的红利。

死人?那只能在清明时被扫墓才会举出来祭奠一下!

现实就是这么真实。

......

队伍在跑完第七圈时,队伍已经彻底散了。

有人还在跑,有人已经走起来了,有人干脆坐在地上,大口大口地喘气,死活也不跑了。

黑郎没有催促,只是提着那根短棍,在校场上走来走去,看到有人停下来,就走过去,用棍子轻轻敲一下他的头盔,说:

“继续,别停。停下来,就再也跑不动了。”

那些被敲的人,有的咬着牙站起来,继续跑。

有的则捂着头盔,赌气似的站起来,跑得更快。

但更多的则是坐在地上摆烂,一动不动,任凭黑郎怎么敲,也不肯起来。

黑郎对这些人也不勉强,只是记下他们的名字,说:

“你不想跑,可以,但你今天的早饭,没了。”

“而想吃午饭、晚饭,那也是什么时候把三圈补上,而且每延一刻,就要多跑一圈!”

“到了晚上跑不完,直接滚蛋!”

那些人听了,脸色变了,终究是舍不得离开军营,于是咬牙站起来,拖着一双沉重的腿,继续跑完剩下的三圈。

但依旧有人就是不跑了,说什么,就是不跑!

对此,黑郎二话不说,离开了!

这种废物,当不得他的兵!

跑完十圈后,曹刘停下来,扶着膝盖,大口喘气。

他的肺像是被火烧过一样,每呼吸一下,都能感觉到一股灼热的痛感从喉咙一直蔓延到胸口。

身上的铁甲比之前更重了,压得他几乎直不起腰来。

曹刘站了一会儿,等呼吸稍微平稳了一些,才抬起头,看向校场。

此时,校场上,能随曹刘跑完一圈的人,大约只有一半。

剩下的,有的还在跑,也不知道还剩几圈。

再看,还有七八个竟然还躺在地上不动。

不等曹刘思考那些人是怎么了,前头的营官黑郎已经走了过来,直接下令,让已经跑完的人列队,开始练习基本的队列动作。

队列动作是军中最基础的东西,立正、稍息、向左转、向右转、齐步走、正步走。

这些动作,曹刘在学堂里已经练过无数遍,闭着眼睛都能做出来,但其他新兵大多没有经过系统训练,做起这些动作来,要么反应慢半拍,要么方向转错,要么齐步走时同手同脚,闹出不少笑话。

这一次黑郎没有任何生气,也没有任何不耐烦,带着他的军吏队,就开始手把手教这些新兵标准动作。

而一些反复都在错的,则是被单独拉出来受训,就是一遍一遍练,直到做对为止。

一个叫牛禄的新兵,本名叫二蛋,是淮南颍州人。

他长得五大三粗,但脑子实在有点笨,向左转向右转总是搞混,连着转错了七八次,把周边几个连带错了好几次。

黑郎把他叫出来,让他站在队伍前面,面对大家,然后自己站到他身后,喊口令。

牛二蛋紧张得满头大汗,手脚都不知道往哪里放,黑郎喊“向左转”,他往右转,黑郎喊“向右转”,他往左转,惹得队伍里有人忍不住笑出声来。

黑郎没有笑,而是走到他面前,看着牛禄的眼睛,说:

“你看着我,我喊左,你就往我左边转,我喊右,你就往我右边转,记住没有?”

牛二蛋点了点头,于是黑郎又喊了一遍,牛二蛋终于转对了,队伍里响起一阵稀稀拉拉的掌声,牛二蛋自己也咧着嘴,憨厚地笑了。

军队有时就是这么直接!

训练从卯时初一直持续到巳时末,中间没有休息,没有喝水,那些跑完十圈的人,又站了将近两个时辰的队列,站得腿都麻了。

等到黑郎终于下令休息时,大部分人直接瘫坐在地上,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。

有人迫不及待地摘下头盔,露出被汗水浸透的头发,就和刚从水里捞出来一样,一缕一缕地贴在额头上。

有人脱下铁甲,发现肩膀和锁骨的皮肤已经被甲片磨破了,渗出一层血印。

曹刘却没有坐下,而是咬牙先走到校场边的水缸旁,舀了一瓢水,把水倒在脸上,又喝了几口,喉咙里那股火烧火燎的感觉才稍微缓解了一些。

他找了一块干净的地方坐下,把鞋脱了,发现脚底板已经磨出了两个水泡,一个在脚掌前部,一个在脚后跟。

水泡已经被磨破了,流出透明的液体,沾在袜子上,一碰就疼。

曹刘咬了咬牙,用手把袜子撕开一点,露出伤口,让它透透气,然后重新穿上靴子。

万万没想到,看着瘦弱的沈七斤竟然走了过来,一屁股坐在曹刘旁边,然后如烂泥,靠在曹刘的肩膀上,有气无力地说:

“曹队,我......我快不行了,我觉得我两条腿都不是自己的了。’

曹刘把他推开,说:

“你第一天就这样,后面三个月怎么熬?”

沈七斤哭丧着脸说:

“我哪知道军营里这么苦,早知道我就不来了。”

曹刘看着他,没有说话,他知道沈七斤只是嘴上抱怨,不会真的走,因为即便是在大明时代,军队都是他这样的人最好的出路,没有之一!

真要是回去,他爹估计就能打断他的腿!

之后就是吃饭的时间,各队按照序列打餐,用饭,而伙食竟然有肉,于是这些贫家子弟再无怨气,对着炖肉菜配馒头,就是一顿风卷残云。

只是在他们吃得香时,校场上还有八个新兵在跑,但没有人抬头。

在晓得营将的命令后,他们就已经晓得这些人是不可能跑完了,因为跑一圈都不止一刻!

而奇怪的是,此时正吃饭的新兵们心里也起了变化。

看着那些注定要被撵出大营的同僚,他们的心中竟然有一种,本该如此的强硬。

大明的军队,不适合他们!

吃饭算是这支新兵难得的欢愉。

尤其是在一番淘汰后,剩下的人反而更生出了凝聚。

这会,何阿水走了过来,手里还拎着那只他老母亲准备的咸菜罐子,主动给沈七分了一块腌萝卜,递给曹刘一块,自己啃了一块,嚼得嘎嘣嘎嘣响,说:

“俺娘说,吃咸菜,补力气。”

说完,他对自己的队将道:

“曹队,你真猛,我这么大块都顶不住,要不是有你在,兄弟们真跑不下来!”

其实曹刘跑在前面的确是最耗费体力的。

他也没多解释,只是接过咸菜,咬了一口。

齁咸中带着一股浓郁的姜蒜味,刺激得他唾液分泌,胃口也打开了一些。

张大宝也凑过来,喘着粗气,脸涨得通红,他看到何阿水在吃咸菜,眼睛一亮,伸出手说:

“老何,给我也来一块。”

何阿水把罐子递给他,张大宝不客气,直接抓了两块,直让何阿水大骂。

但张大宝却毫不在意,嚼了几下,然后竖起大拇指,含糊不清地说:

“好吃,老何,你这咸菜,给个神仙都不换!”

“你娘好手艺!”

何阿水听了这话,才笑了,刚要自豪,便听张大宝咽下最后一口后,道:

“以后,我就跟着你混了,你吃肉,我喝汤,你吃咸菜,我啃萝卜。”

何阿水哈哈笑了,拍了他一巴掌,说:

“好,大宝,以后,我罩着你。”

曹刘看着这那到处认大哥的张大宝,心里也是无语。

果然,当那边又盛了一碗的陈虎臣嘬着肉汤走过来时,那张大宝又走过去攀谈:

“好汉子,你可真是铁汉!大宝实在佩服!”

“以后大宝就跟着你混了!你冲锋,我殿后,你斩将,我拔旗!我们兄弟干一番大事!”

陈虎臣白了一眼这个活宝,走到了曹刘身边,坐下来问了一句:

“曹队以前练过?”

曹刘笑了笑,点了点头,然后就抬头看见义愤填膺的何阿水找到了张大宝,埋怨道:

“你不是说跟我混吗?怎么又跟那黑汉混了?是我不够好吗?”

张大宝拍着何阿水,认真道:

“大哥,你是我大哥啊,我兄弟就是你兄弟,我兄弟多,你兄弟就多!”

“我们这么多兄弟,齐心并力,何愁大业不成?”

“我娘就说,出来混,最重要的就是朋友多,兄弟多?”

“你娘没和你说吗?”

一番话说得何阿水凌乱了,最后看着张大宝真挚的眼神,莫名其妙点了点头。

“嗯,好兄弟,我们再去找兄弟!”

“以后兄弟们齐心并力,何愁大业不成?”

看着何阿水和张大宝肩并肩去找隔壁队的一个猛汉攀谈,陈虎臣倒吸一口气,心有余悸地对曹刘道:

“曹队,这大宝是个人才啊!”

曹刘认同点头,难得爆了个粗口:

“这他娘的,是个人才!”

没看完?将本书加入收藏

我是会员,将本章节放入书签

复制本书地址,推荐给好友好书?我要投推荐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