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顺隆书院 -> 都市小说 -> 文娱1999,我的妹妹是天仙

第268章 :七月、宣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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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月的BJ已经热透了。街道两旁的槐树叶子在日光里蔫耷耷地垂着,空气里弥漫着柏油路面被烤软之后散发出来的那种气味,闷热而粘稠。

陈乐坐在家里的沙发上看着电视上重播的世界杯比赛,手里端着一杯冰水...

洛杉矶的夜风从车窗缝隙里钻进来,带着太平洋水汽的微凉,轻轻拂过卡梅隆耳畔垂落的一缕碎发。她没说话,只是把下巴搁在手背上,目光黏在窗外飞逝的霓虹灯牌上,唇角微微压着,却压不住那点藏不住的弧度。

红灯转绿,车子重新滑入夜色。巩丽左手搭在方向盘上,右手随意搁在档把旁,指节修长,指甲修剪得干净利落。他没看她,声音低低的,像被这城市低沉的背景音裹着:“刚才在台上,不是客套话。”

卡梅隆终于侧过脸来,路灯一盏接一盏地掠过她眼底,映得那双眼睛亮得惊人:“那你为什么不说出来?当着那么多人的面。”

“说出来,他们就会拍照片、写稿子、做标题——‘巩丽庆功宴上深情告白女友’。”他顿了顿,语气平静得近乎冷淡,“然后明天一早,所有报道都绕着‘爱情’打转,没人记得《2012》怎么用七百帧粒子模拟海啸冲击波,没人提我们为喜马拉雅山崩塌那一镜重做了三十七版流体解算,更没人关心水晶科技那帮人熬了八个月才让IMAX-3D放映机在零下二十度环境里稳定输出。”

她静静听着,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安全带扣,直到听见最后一句,忽然笑出声:“所以你是怕我抢了特效组的头条?”

“怕你被简化成一个标点符号。”他声音很轻,却像钉子一样敲进寂静里,“‘巩丽,导演,已婚(注:此处应为‘有女友’)’——后面再加一句‘代表作《2012》’,就像给一幅油画配个‘作者:某画家,男性,38岁’的说明标签。你不是附属品,也不是注脚。”

卡梅隆怔住了。

她望着他后视镜里的眼睛——那里面没有得意,没有炫耀,只有一种近乎固执的认真,像他当年在片场蹲了三天只为等一道恰到好处的夕照,像他坚持用胶片实拍火山灰云而不是全靠CGI渲染,像他把剧本第十七稿里刘艺菲角色的台词全部重写,就因为觉得“温柔贤惠”四个字太单薄,配不上她站在方舟甲板上凝望沉没大陆时眼底的光。

车驶过一座跨海高架桥,下方是墨色海水与星火般的游艇灯火。远处好莱坞山轮廓在夜色里浮沉,像一块沉默的巨碑。

“你有没有想过……”她忽然开口,声音比方才软了许多,“如果那天在BJ首映礼后我没去机场接你,如果你上了华纳安排的车直接回酒店,如果我们之间真的只隔着一场跨国电话、一份合同、一段媒体通稿里的‘合作愉快’——你会不会……也这样记住我?”

巩丽没立刻回答。他放缓车速,让车子平稳滑入一条林荫道。两侧棕榈树影在车灯下拉长又缩短,像默片时代的胶片帧。

“会。”他说得极快,没有半分迟疑,“但不会这么快。”

卡梅隆一愣:“什么意思?”

“意思是你出现在机场那一刻,我就知道,这件事没法按‘制片人与演员’的关系往下走。”他抬手揉了揉眉心,语气里难得透出一点疲惫后的坦白,“《2012》筹备期我见过太多‘合适’的人——合适的资方、合适的团队、合适的档期。可当你第一次试镜完摘下护目镜,睫毛上还沾着模拟火山灰的银粉,在休息室门口冲我晃了晃那张写满即兴台词的纸条说‘导演,我觉得这句应该更狠一点’的时候……我知道,我的‘合适’已经死了。”

她屏住呼吸。

“你记得开机前那个暴雨夜吗?”他忽然问。

她点头:“你非要把所有设备提前运进棚,说第二天要拍冰川融化的长镜头,怕临时停电。”

“其实那天我根本没打算拍。”他笑了笑,“我在等你。等你看见我淋着雨在吊臂下调试升降轨道,等你骂我‘疯子’然后顺手把伞塞进我手里自己跑去扛摄影机支架,等你湿透的衬衫贴在背上,回头朝我喊‘巩导,再来一遍!这次我倒数三秒!’——那一刻我就想,行吧,这电影要是不爆,我以后改行卖烤串。”

卡梅隆噗嗤一声笑出来,眼尾泛起细纹:“你胡说。”

“真话比剧本还难写。”他转过头,目光落在她脸上,像第一次在选角室透过单面玻璃看她试戏那样专注,“剧本里能写‘她笑了’,写‘她生气了’,写‘她转身离去’。但写不出你笑起来右颊那个小凹陷比左颊深零点三毫米,写不出你生气时食指会无意识敲击膝盖三次,写不出你转身时裙摆扬起的角度刚好挡住我视线里那扇漏光的窗——这些,只有你站在我面前,我才看得见。”

夜风忽然大了些,卷起她额前一缕碎发。她抬手别到耳后,指尖停在耳垂上,那里有一点小小的痣,像被月光点染过的朱砂。

“所以……”她声音轻得像叹息,“你早就打算好了?”

“没有打算。”他摇头,“我只是没拦着它发生。”

车子缓缓停在一栋白色别墅前。庭院灯光柔和,爬满藤蔓的铁艺门半开着,玄关处透出暖黄的光。巩丽熄了火,没急着下车,只是静静看着她。

卡梅隆解开安全带,却没推门,反而伸手握住他搭在方向盘上的左手。她的掌心微凉,指腹带着常年练舞留下的薄茧,轻轻摩挲着他手背的青筋。

“那现在呢?”她仰起脸,眼睛在暗处亮得灼人,“破纪录了,登顶了,全世界都在喊你名字——接下来,你想怎么写这个故事的下一章?”

巩丽没抽手。他反手将她五指扣紧,拇指在她手背上缓慢划过一道温热的弧线,像在确认某种不容置疑的真实。

“下一章?”他声音低沉下去,带着一种近乎温柔的笃定,“下一章,我想请你以巩乐乐女朋友的身份,出席《卡洛琳》全球首映礼。不是作为主演,不是作为宣传嘉宾,就只是牵着我的手,走红毯。让所有记者镜头对准我们交握的手,而不是我的西装领带。”

她眨了眨眼,睫毛颤动如蝶翼:“然后呢?”

“然后——”他倾身靠近,气息拂过她耳际,声音轻得如同耳语,“然后我带你去云南。洱海边有座老房子,我买下来了。没有剧本,没有通告,没有投资人会议。每天早上你煮咖啡,我修屋顶;下午你练瑜伽,我看剪辑;晚上我们一起看星星,看银河带从苍山背后升起来……如果你嫌无聊,我们就开车去西双版纳,找当地傣族老人学怎么用竹筒烤鱼,或者去怒江峡谷,听傈僳族人唱古老的《创世纪》。那儿的星空干净得能看见猎户座腰带三星的每一粒尘埃。”

卡梅隆的呼吸明显乱了一拍。她没说话,只是把额头抵在他肩膀上,肩膀微微发颤,不知是笑还是别的什么。

良久,她闷闷地问:“……那电影呢?”

“电影永远在。”他抬手,掌心覆上她后脑,指节插进她微潮的发间,“但有些东西,比电影更早开始,也会比电影更晚结束。”

她终于抬起头,眼睛湿漉漉的,像刚被雨水洗过的黑曜石:“巩乐乐。”

“嗯。”

“你是不是……从来没想过,有一天会被一个女演员‘驯服’?”

他愣了一下,随即低笑出声,胸腔震动传到她贴着的臂弯:“驯服?不。我只是发现,有些缰绳,本就该由她来牵。”

她猛地攥紧他的手,指甲几乎陷进他皮肤里,声音却带着笑意:“那现在,牵缰绳的人,能不能先把我抱进去?”

他没起身,只是稍稍用力,将她整个人拽向自己。她猝不及防跌进他怀里,鼻尖撞上他锁骨,闻到他衬衫上淡淡的雪松味混合着一点未散尽的香槟气息。他一只手环住她的腰,另一只手托住她后颈,低头时额角抵住她额角,呼吸交错。

“急什么?”他嗓音沙哑,“红毯还没走,咖啡还没煮,竹筒鱼还没烤——故事才刚翻到第二页。”

她仰起脸,唇几乎擦过他下颌线:“那第一页写了什么?”

他停顿两秒,忽然笑了,那笑容里有种少年般的明亮,与镜头前那个沉静克制的导演截然不同:“第一页写着——‘女主角出场时,男主角正在检查IMAX放映机的色温校准参数,他抬头看见她,忘了按暂停键。’”

卡梅隆怔住,随即爆发出清脆笑声,眼角沁出一点泪光。她踮起脚,吻上他嘴角,蜻蜓点水般一触即离,却留下滚烫的印记。

“傻子。”她笑着骂。

“嗯。”他应得干脆,顺势将她打横抱起,手臂稳稳托住她膝弯,“现在,女主角要回家了。”

玄关灯光亮起,照亮他抱着她踏进门厅的剪影。落地窗外,太平洋的潮声隐隐传来,遥远而恒常。楼梯拐角处,一只黑猫无声跃过,尾巴尖扫过扶手,消失在二楼走廊尽头。

次日清晨六点,国内微博热搜榜前十位,赫然占据三条:

#2012登顶全球票房第一#(爆)

#巩丽庆功宴上未公开发言#(沸)

#卡洛琳晒早餐照#(热)

第三条的配图是一张俯拍:两张并排的瓷盘,左边煎蛋边缘微焦,右边溏心蛋流淌着金黄的汁液;一碟切片牛油果,几片紫苏叶随意点缀;两只马克杯冒着热气,杯沿印着浅浅的唇印——一只玫瑰色,一只珊瑚色。

配文只有六个字:“今天,也是日常。”

底下评论区早已沦陷:

“救命!这唇印是同一张嘴????”

“等等,牛油果旁边那枚银杏叶……是不是昨天庆功宴上她裙子上的刺绣图案??”

“楼上别分析了,重点是她用了‘也’字!!!‘也是日常’=以前也这样!!!”

“巩导昨晚根本没回酒店!!!”

“求求你们别吵了,让我再截图十遍这张早餐照!!!”

“突然理解什么叫‘他爱她,所以连煎蛋的火候都记得’……”

而此刻,远在洛杉矶的别墅厨房里,卡梅隆正踮脚从橱柜顶层取一只青瓷碗,巩丽背对她站在灶台前,手腕灵活翻动锅铲,煎蛋边缘在铁锅里发出细微的滋滋声。晨光透过百叶窗斜斜切进来,在两人之间铺开一道窄窄的金箔。

她忽然开口:“你说……《卡洛琳》上映后,会不会有人又拿我们关系说事?”

锅铲停顿半秒,随即继续翻动:“让他们说。”

“可这次是主演和导演……”

“那就让他们看看,什么是真正能撑起一部电影的关系。”他关火,将煎蛋滑入她手中的青瓷碗,蛋黄完整,边缘微翘,像一枚小小的太阳,“不是靠绯闻炒热度,是靠彼此成就——你演的每一场戏,我都敢闭着眼睛剪;我写的每一句台词,你都能读出三层潜台词。这种默契,比任何合约都牢。”

她低头看着碗里那枚完美的溏心蛋,热气氤氲中,忽然轻声问:“那……下一部呢?”

他转身,擦净手,从身后环住她腰际,下巴搁在她肩头,目光落在她握着瓷碗的手上:“下一部,我写个剧本,主角是个修古琴的姑娘,住在云南老宅里。她总嫌隔壁新搬来的邻居太吵,因为他整天在院子里调试音响设备,非要找出最适合听《流水》的声场频率……”

她侧过脸,唇角弯起:“然后呢?”

“然后她发现,那人调试音响,其实是在等她弹琴时窗外的鸟鸣、檐角的风铃、甚至她拨弦时指尖的微颤——所有这些,他都想录下来,混进《流水》的原始音轨里。”

她怔住,随即笑出声,笑声清亮如檐下风铃:“你这是……把我们写进去了?”

“嗯。”他下巴蹭了蹭她发顶,声音融在晨光里,“第一章标题叫《调音》。”

窗外,一只白鹭掠过海面,翅膀划开薄雾,飞向初升的太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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